基層政協深化協商民主機制建設的工作思考
□ 黃洪斌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7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指出,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把人民政協的顯著政治優勢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這為新時代新征程人民政協持續深化協商民主建設提供了科學指南、指明了前進方向。
基層政協處在地方協商民主建設第一線,如何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持續深化協商民主機制建設,提升協商能力和水平?這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富有現實意義的實踐問題。
一、在健全協商民主機制上下足功夫,更好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基層政協的主要工作是協商,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市縣政協工作的意見》對市縣政協加強協商工作提出了硬性要求。其中,明確“市級政協每半年至少舉行1次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舉行1次重要協商活動;縣級政協每年至少舉行1次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重要協商活動”。基層政協必須緊扣協商這個主責主業,下足功夫、做足功課,不斷完善協商民主制度機制,提升協商實效。筆者認為:
一是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機制上下功夫。要著力完善政協協商規則,健全協商程序,優化協商氛圍,深化不同意見交流碰撞,實現“真正通過協商出辦法、出共識、出感情、出團結”。要拓展政協協商的深度,奔著問題去,深挖細究,不斷增強建言的內涵針對性;要拓展政協協商的廣度,廣納博采,不斷增強建言的外延包容性;求同存異,聚同化異,畫出最大同心圓。要發揮人民政協聯系廣泛、位置超脫的優勢,多做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匯聚起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磅礴力量。
二是在聯系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上下功夫。協商民主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密切聯系群眾是黨中央對各級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提出的重要要求。我們要健全政協黨組成員同黨外領導干部、黨員委員同黨外委員談心談話制度,創設委員聯系界別群眾新途徑、新形式、新平臺,拓展聯系廣度、深度、頻度,開展定期走訪、結對聯系、座談交流、微信互動等,助推群眾建議意見的落實見效。服務人民是政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要圍繞增強議政協商實效、推進問題解決、廣泛凝聚共識,不斷探索服務人民的新途徑,創建有效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的履職平臺,推動政協履職常在線,服務群眾不掉線。
三是在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上下功夫。政協民主監督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我們要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重要論述,把握政協民主監督的正確方向,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要突出政協民主監督的重點,緊扣黨和國家在新時代的目標任務,圍繞黨委和政府的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聚焦廣西建設“一區兩地一園一通道”,以及教育、醫療、“一老一小”等民生保障,開展民主監督。要堅持協商式監督,把握監督頻度、力度與溫度,寓監督于政協履職之中。要不斷提升監督效能,營造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監督氛圍,做到敢監督、真監督、善監督,彰顯協商民主的獨特作用。
二、完善協商體系,豐富協商方式,提升協商民主工作實效
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制度機制建設的主要方式是搭臺,工作要求是建言資政與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如何在建言資政中強化凝聚共識,筆者認為:
一是加強同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黨領導下的協商民主是一個有機整體,政協協商是其中重要一環。我們要找準位置,發揮人民政協制度優勢、組織優勢、平臺優勢,建立健全協同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的機制,促進政協協商與之相融合、相協進。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主動搭好平臺、創造條件,營造氛圍,培育協商民主文化,推動形成協商民主發展的生動局面。
二是創新基層協商平臺建設?;鶎訁f商是協商民主的重要內容和形式。推進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必須充分發揮人民政協聯系廣泛、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優勢,積極參與基層協商機制和制度建設,健全提案、調研、視察、會議、咨詢、智庫、評議、民主監督等履職方式,探索基層政協委員聯絡站、“兩代表一委員”工作站、委員工作室等協商平臺建設,構建機制靈活、形式多樣的政協基層協商網絡。
三是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我們要健全政協民主協商的過程規范化制度化機制,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優化重點協商方案生成機制,做到協商計劃依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而立,推動健全黨委會同政府、政協制定年度協商計劃機制和領導領銜督辦制度。要推動落實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的跟蹤機制及監督、評估、報告制度,做好協商的后半篇文章。要狠抓跟蹤服務,實現協商建議轉辦件件有著落,協商建議承辦有人管、有部門負責,協商建議落實結果有評估、有監督、有報告、有反饋,不斷提升政協協商成果轉化效能。
(作者系來賓市政協副主席)